广饶县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成效显著
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村(居)法律顾问即参与调解村民矛盾纠纷,引导农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又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些工作即有力的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又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自去年9月份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广饶县严格按照市、县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措施,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了“全覆盖”工程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建立县局督导司法所机制。定期召开司法所长会议,听取汇报,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查看活动开展档案,掌握各司法所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尽快予以整改。二是建立司法所督导村(居)机制。各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联系村法律顾问逐一建立工作档案,定期入村对各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联系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和思想动态,消除存在的个别法律顾问敷衍应付现象,并结合实际,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引导法律顾问积极为村民提供急需的法律帮助。三是加强对村(居)督导。要求各村(居)按要求给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桌椅板凳等设施,按规定悬挂法律顾问公示牌和门牌,为所在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同时各村(居)委员会对联系村法律顾问***服务、电话法律咨询、参与办理法律事项等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作为该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和参与评先树优的依据。
各村(居)法律顾问按照市、县司法局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进村接头并签订聘任协议,尽快进入角色开展了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广饶县村(居)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190余人次,参与民间纠纷调解23件,修改合同5份,参与法制宣传10场次(12月4日法制宣传日,部分村居法律顾问到所在乡镇或村居参加了全县的法制宣传),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为村(居)事务提供法律建议5条,提供法律援助8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