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里工作部署,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18〕103号文件做好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3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务员局分配给我市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进行推荐,每个县区最多申报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
二、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成立市评选推荐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装备产业科,负责评选推荐的具体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请你们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积极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经过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党委(支部)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并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对象是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当地县级以上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签署意见。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单位管理权限和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上级主管单位和纪检(监察)、组织(干部)等部门意见。
(二)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县区于2018年10月24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一式10份(其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每份均须粘贴2寸免冠彩色近照)和电子版以正式文件(附推荐对象汇总表)报经济发展局407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材料A4纸打印,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及相关征求意见表可从网址http://cmif.mei.net.cn/rdoc.asp?id=337&tongji=690。
联系人:董丹丹 8306033
邮箱:dykfqjfj@126.com
经济发展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