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近日,县民政局联合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为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打下了基础。
我县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坚持为民解困,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基本建立起了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灾害紧急救济、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援助等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加大力度,编牢织实社会保障安全网,兜牢民生底线。
公示社会救助信息打造“阳光低保”
“今年的低保金又多了,日子又好过了些。”花官镇农村低保户刘大爷高兴地说。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6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800元。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按照“公开承诺、镇街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信息核对、备案管理、长期公示、责任追究”等要求,全面了解掌握了重点村(居)低保户的基本家庭状况,通过入户核查的方式对其低保资格重新认定。在全县570多个村(居)安装了低保公示栏,对低保人员名单、有关政策、承诺书实行长期公示,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所有在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规范了城乡低保公示程序,努力打造阳光低保。
专项救助保障多种需求
“多亏了宏宇助学金,上学有保障了。”丁庄镇后董村大学生小李感激地说。去年,小李以优异成绩考入青岛农业大学,但因为家庭困难,全家人为学费发了愁。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其纳入了“宏宇助学”救助对象,每年给予救助金2000元,连续四年实施救助。
我县先后开展了“扶贫济困送温暖”、“情暖万家”、“康复助医”、“春蕾计划”、“渤海助学”、“宏宇助学”、“关爱企业困难职工”等慈善救助项目,救助范围覆盖扶贫、济困、助学、助医等领域;今年以来,共救助困难群众3595人次,发放慈善救助金279.94万元。
救急救难解困于危难
最近,花官镇东刘村村民李某的儿子康康因意外摔伤,无钱治疗,县民政局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积极为其争取救助资金,从临时救助资金中拿出10000元,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发放到这个困难家庭。
我县印发了《广饶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遭遇各种临时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截至目前,共救助3户家庭,发放救助金2.2万元。同时,每年定期开展低保大学生救助工作,对考取本科的低保大学生每人救助2000元;自2006年以来,每年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冬季取暖补助,截至目前,共为8033户家庭发放512.05万取暖补助;自2009年以来,每年定期开展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已救助2781户,支出救助资金***6.35万元。今年“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的开通实行,简化了医疗救助程序,实现了即时救助。(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