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一、招生范围
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小学:富川县城河西片区,新永社区:即以富江大桥东文教路直至通往马鞍山公园的道路为界北面片区,新永路1号到新永加油站止,新永街(1-79号),新伟城小区,富阳镇社山村委的洞心村。
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小学:富川县城东片区:即以富江大桥东面文教路通往马鞍山公园道路为界南面片区,建设路、新建路全段、沿江路全段,凤凰路至百家福超市(凤凰店)全段,百家福超市(凤凰店)东面通往马鞍山脚道路以西片区,建设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大屏幕)起向东(贺州方向)凤凰路南面片区、环城南路南环路与环城南路交叉路口以西、环城南路与新建路以北片区,县业余体校住校训练学生。
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三小学:富川县城东片区:即富阳镇新永街二流子食堂十字路口东面(80、81号门牌往三小方向)全段,百家福超市(凤凰店)东面通往马鞍山脚道路以东片区,建设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大屏幕)起向东(贺州方向)凤凰路北面片区。
富阳镇中心校:富阳镇茶家村委所辖的各自然村,本学区及其他学区安排不下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立新小学:易地扶贫安置点已入住户,富阳镇黄龙村委龙母、石家寨两个自然村户籍,高寒山区户籍,新永加油站起往立新小学路段,运气路、新汪路户籍(立新农场、富阳镇卫生院、立新开发区、廉租小区(立新点)、信立商贸城),本学区及其他学区安排不下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城区初中:
县一中:具有县城户籍(不含立新小学招生范围)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茶家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籍不在富川县的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烈士或英雄模范子女,驻富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县七类重点引进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县业余体校住校训练学生。
县二中:葛坡籍、石家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在葛坡镇中心校、石家乡中心校小学毕业的非本县户籍的毕业生,富阳镇黄龙村委龙母、石家寨籍小学毕业生,易地搬迁已入住户六年级毕业生,立新小学招生范围的六年级毕业生,高寒山区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面向全县12个乡镇招收1个民族班(***3)。
县三中:柳家籍、新华籍、古城籍、福利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在柳家乡中心校、新华乡中心校、古城镇中心校、福利镇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的非本县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富阳镇竹稍村委、羊公村委、朝阳村委、大坝村委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县城区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
(一)需提供的户籍证明材料:
一是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双方的户口簿)。
二是户籍不在富川县的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
三是属于烈士或英雄模范子女,需提供烈士或英雄模范的证明书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属于驻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现役军官士兵证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属于驻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属于因公牺牲公安民警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认定书面证明材料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属于县七类重点引进人才子女,需提供富川县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申请表、县委人才办开具的引进人才证明和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二)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
一是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是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A.富川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B.购房合同;C.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上述各情形的住房必须为已入住的房屋(可用家庭水电费缴费票据或物业管理费缴纳凭证等资料来佐证房屋已交付入住)。
(三)县城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办法
(1)一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优先按顺序安排本学区内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当一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居住情况,按下列顺序招生,剩余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①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的。
②学龄儿童少年父母名下无房屋交易信息记录,但户籍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学校招生范围录取。
③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在学校招生范围录取。
④学龄儿童少年有县城区域户籍,但父母名下无申请房屋交易信息记录的,优先安排户籍时间较长的入学。
(3)学龄儿童少年家长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只能选取一个房产地址给学龄儿童少年预报名,如果同时在多个房产所在区域学校预报名的,经查实则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学校入学。
(4)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除追究相关责任外,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学校就读或劝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及原住地学校就读。
(5)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县直属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户籍在县城区域的按照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入学;户籍不在县城区域且要求在县城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凭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按照住所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入学,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按照单位地址就近安排学校入学。
(6)烈士、英雄模范子女、驻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按《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7)属于县人民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按当年各重点企业入学人数和各学校的学位数,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筹安排入学。
(8)新生未按时到所录取学校报名就读,中途申请转学的,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城区进城从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1.需提供的材料:(详见***4)
2.招生办法:当学校招生范围内安排进城从业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少于申请入学人数时,按照所得积分(详见***5)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该校其余未录取人员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
各相关学校要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要将送教***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送教档案。
五、外国户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安排
外国户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要求在县城区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原则上按其在县城区域的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2.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招生计划表
3.2022年秋季学期民族班招生计划表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材料清单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评定表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