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度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地方税务局,胜利油田残联,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度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缴对象
在本市各地税机关注册的企业(包括中央直属企业、外省市驻东营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保障金审核,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年度12月份工资记账凭证原件和职工工资表复印件(1份);
2.上年度12月份《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原件(1份);
3.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表》;
5.首次参加年审的,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已安排残疾职工的,需提报《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在岗残疾职工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招用残疾职工的《劳动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审征程序
(一)申报阶段。8月30日前,各用人单位到主管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厅领取或通过东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ying.gov.cn)、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网(dongying.sddpf.org.cn)《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表》、《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核算阶段。9月15日前,根据各用人单位报送的审核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法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我市安排残疾人就业法定比例为1.5%),发给《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证明》;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法定比例的,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该单位职工人数,核算应缴纳保障金数额,并开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用人单位逾期未报送审核资料,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征缴保障金数额。
(三)征缴阶段。9月30日前,各用人单位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和金额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依法缴纳保障金,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税系统缴纳。
(四)催缴阶段。10月1日起,既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按日收取5‰的滞纳金。并由财政部门进行催缴及作出责令限期缴纳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计算标准
缴纳标准按东营市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67466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5年末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15年末在职残疾职工人数)×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
五、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规定
自2014年10月3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不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免征保障金。注册登记已满3年的小型微型企业,仍需履行法律义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六、其它说明
1.单位年度实际在职职工总数,是指在单位生产或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就业年龄段的各类人员。
2.用人单位2015年前未按规定缴纳的保障金及滞纳金一同并入本年度缴纳。
3.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职工必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按照规定比例计算应当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不足1人的,安排1人。安排1名一级或者二级的视力残疾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
5.新成立的单位以营业执照(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所载明的成立日期为缴纳起计时间。
6.新录用或辞退的残疾职工,自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购买或停缴社会保险当月起计算用工时间。有试用期的残疾职工可合并计算用工时间,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原件予以确定。
7.用人单位下属的福利企业集中安排的残疾职工不得计入本单位或本系统应当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
8.严格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属地代收。
9.股份制公司、集团公司、行业统筹类型的企业,其分支机构可统一审核;市与县区交叉的单位,由该单位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残联负责审核。
七、年审地址
市地税局所属企业
审核地址:东营区西二路南苑广场
联系电话:7363619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所属企业
审核地址:东城府前大街76号
联系电话:8328069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鲁残劳1表)
2.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鲁残劳2表)
3.东营市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
东营市残疾人联合会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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