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防火值班和预警巡查
日前,县政府办公室下发清明节放假通知,具体安排为:4月5日清明节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
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特别是防火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值班报告和预警观测巡查工作,严格依法管控野外用火,全面落实防火责任,特别是火险等级偏高的区域,要切实做严、做细、做实工作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通知还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要切实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的人员在岗值班,严禁安排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进行处置。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另悉,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防火值班和巡查工作,并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生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迟报、瞒报。 (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