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区县级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落户临淄区
传递大爱,生命永恒。在第70个5.8世界红十字日到来之际,5月5日上午,全省首个区县级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落户金山镇凤凰山的临淄区公益墓地。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李全太,副市长张庆盈,区委书记宋振波,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长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罗建,副区长王功出席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落成仪式。
仪式上,李全太与张庆盈共同为临淄区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揭牌;王长春、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全国第500例器官捐献者家属代表荀立敏发了言;红十字志愿者向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敬献了花篮;出席仪式人员全体脱帽,面向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向捐献者默哀1分钟;红十字青少年献辞《传递大爱,生命永恒》。
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向遗体器官捐献者敬献了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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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器官捐献是造福人类的高尚行为,是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为记载和颂扬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们,区委、区政府投资25万专项资金,建设了遗体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碑由一个主碑和五个副碑组成,主碑地基至碑顶总体高度约5.8米,意为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全面停止使用死刑罪犯器官作为供体来源,公民去世后自愿捐献器官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但供求严重失衡仍然是目前器官捐献移植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我国每年约有30万名患者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每年约有200万名等待角膜移植的患者,但每年仅有6000个角膜捐献者。我区自2008年开始开展公民自愿捐献遗体器官登记工作以来,已有近百名志愿者报名登记。目前,我区已实现遗体捐献7例,角膜15例,器官2例。捐献者里面最大年龄85岁,最小年龄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