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科技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本次全省拟新建20家左右省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本批新建技术创新中心需符合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建设方向,应属省“十强”产业领域。一般应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参与,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提供支持。原则上不支持已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1+30+N”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牵头申报。
二、新建领域和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聚焦我省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以上高新区布局,优先支持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方向,优先培育具备冲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实力的建设主体,高质量打造区域技术创新高地。2021年第二批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现代服务业、环境保护领域的36个方向中择优布局(见***1)。
三、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须满足《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鲁科办发〔2020〕34 号)(可参考http://jnsti.jinan.gov.cn/art/2020/12/18/art_11684_4761279.html)等相关条件要求。牵头单位为行业龙头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具有重大战略发展空间的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不受最低销售收入、研发占比限制。
四、推荐方式
市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济南市区域内的的拟建省技术创新中心。驻济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行函推荐择优推荐。请各区县(含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2),在线填报并报送纸质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二)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4:00-2021年11月10日17∶00 ,逾期无法提交及修改。
(三)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3份。建议各申报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及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word和盖章后pdf扫描件)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各园区办公地及园区指定邮箱。同时,请各园区汇总纸质材料,并出具盖章后的推荐函及推荐汇总表,于2021年11月9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至管委会A座718科技办公室。
各园区及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89017715 gxqqilusoft@jn.shandong.cn
创业服务中心 88871651 gxqcfzx@jn.shandong.cn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68975016 gxqsmkxzsb@jn.shandong.cn
智能装备发展中心 68975395 gxqznzb@jn.shandong.cn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88871562 gxqlgk@jn.shandong.cn
业务咨询电话:高新区发改科经部科技办88875156,济南市科技局资配处66608803
***1: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第二批建设领域及方向.pdf
***2: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pdf
***3: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1月2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