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镇卫生院居民医保报销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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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使广大居民更多受益,在济南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下,9月30日大桥镇卫生院居民医保报销系统进行了升级。
升级后的的居民医保报销系统,参保人发生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不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400元降至200元。
此次系统升级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受到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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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4:01: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