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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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为实施山凹安置基地项目规划,我局拟收回济南市中白马山力生塑料厂使用的位于市中区白马山西路44-1号,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证号:市中国用(2000)字第0200147号,地号021611325,面积1013.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查,济南市中白马山力生塑料厂的营业执照已于2005年8月 11日被工商部门注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拟无偿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
相关权益人对拟收回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报请济南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韩道河 联系电话:82078849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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