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加强出租门面消防管理
望谟县消防大队扎实抓好消防工作,依据新《消防法》切实加强全县出租门面管理,1月上旬,消防大队对该县县直部门出租的门面进行排查,并向该县百货公司、粮食局、酒厂等20余家有门面对外出租的单位发函,建议出租门面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中止出租。
该函内容为: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1月4日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黄兴文、副县长覃仁勇出席望谟分会场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续会,并就如何抓好我县消防工作作指示,要求对县直各部门出租门面达不到消防安全管理条件,一旦发生火灾后影响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进行清理,为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我县对部分单位出租门面进行排查,发现百货公司团结路老建筑门市,粮食局老米厂门市,县酒厂出租房等场所因建筑年久失修,电源线路老化、管理混乱,尚未建立相关消防安全制度,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建议中止出租,直至整改达到消防安全条件后方可使用。
目前,该县已停止3家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门面,对全县出租门面火灾隐患整治排查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