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2004年度的“三报一刊”发行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局以上单位,中央、省驻茂单位:
《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分别是***机关报和***主办的理论刊物,《南方日报》和《茂名日报》分别是中共广东省委、中共茂名市委的机关报(以下简称“三报一刊”)。做好“三报一刊”的发行工作,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对于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03〗19号,以下简称中办19号文件)精神,在有效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同时,认真做好2004年度的“三报一刊”发行工作。现根据***和省委办公厅的有关通知精神,并经市委领导同意,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中办1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三报一刊”发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决定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既是为了规范发行秩序,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也是为了优化报刊结构,巩固和扩大重点党报党刊的覆盖范围和在报刊业中的主导地位。各级党组织要正确领会、全面贯彻中办19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三报一刊”发行工作的政治意义,既要切实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又要切实保证“三报一刊”的发行量稳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抓好“三报一刊”发行工作同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关系,决不能因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而影响“三报一刊”的发行工作。各级党委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把“三报一刊”的发行、订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各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报刊发行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贯彻中办19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
二、认真落实订阅范围,确保发行量保持稳定。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确保2004年度“三报一刊”的发行量保持稳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大、中、小学校,驻茂部队以及农村党支部,都应按要求订阅《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和《茂名日报》;《求是》杂志用公费订阅原则上只到镇一级。领导干部订阅党报党刊是履行职责的需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应带头订阅“三报一刊”;科级干部应带头订阅《南方日报》和《茂名日报》;广大党员干部应自觉订阅《茂名日报》。铁路、汽车客运、宾馆要订阅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供旅客阅读。
三、限定公费订阅种类,积极筹集订阅经费。村级组织、镇(街道)用定额管理的公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三报一刊”;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费只能订阅“三报一刊”及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没有完成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基层党组织不准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严禁用公费订阅消费、娱乐、生活服务类报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财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报刊发行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有党费留成的地区和单位要用一定比例的留成党费订阅党报党刊。鼓励社会力量订阅“三报一刊”捐赠给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工商企业用于这方面的支出视同公益救济性捐赠,允许按规定比例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
四、切实改进发行方式,不断提高投递质量。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报党刊发行的新形式、新办法,逐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报刊发行部门要遵循市场规律,适应时代需要,大力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投递时效,及时做好订阅数量的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坚决制止短期订阅等弄虚作假行为。各地要在城镇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积极建立党报阅报栏,有关部门应在政策上、经费上尽可能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