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治理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至年底,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通过集中治理,预计将实现非机动车、行人文明交通素养显著增强、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道路通行秩序显著改善,城市区、县城区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分别达到90%、85%和85%、80%以上,主要路段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杜绝,秩序乱点基本消除。
本次活动的重点治理区域为城市区、县城区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较大路口和通行秩序较乱、设施缺乏、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区域。重点治理时段为早、晚高峰和因举办各类经济交流、社会人文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时产生大量非机动车、行人交通量的时段。
重点治理行为有: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的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非机动车、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每月12日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月13日为全市集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日。直属大队每次统一行动设置治理点不少于3个,每个治理点配4名以上警力。各(县、市)交警大队要在县城区确定的35个主要治理路口配足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