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卫生工作获省检查团好评
本报讯(记者 谭宜怡 通讯员 黄智)10月12日至14日,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检查团第五分团到我市检查。副市长林日娣、潘大林出席汇报会并陪同检查。
检查团一行首先听取我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的汇报。我市2000年创建成广东省卫生城市,2002年、2004年通过省复查。两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巩固“广东省卫生城市”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除害防病、城中村改造等工作扎实开展,城市卫生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两年来投入资金4亿元,重点抓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广场、灯饰建设;垃圾做到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95%以上;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优良水平,市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4.87%,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2.88分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96%,河东水厂水源达标率100%,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85%,两年内市区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检查团查阅了有关资料,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分组对市区进行检查后充分肯定了我市城市卫生工作,认为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在已经取得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卫生城市的基础上,继续把创建卫生城市与促进经济发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着力抓了市区的美化、绿化、净化和亮化工程建设,使创卫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检查团希望,我市继续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管理,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使广大市民有一个更清洁、优美、整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争取早日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茂名日报》(2006-10-15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