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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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2017年度,我市累计收到6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单位(或销售单位)共33辆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资料,根据《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7〕13号)和《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2017年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财工贸〔2017〕9号)等文件精神,对照我市财政局、经信委《关于印发2017年兴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兴财工贸〔2018〕2号)中补贴标准,经逐一核实各推广单位(或销售单位)资金申请资料,我市需发放财政补贴41.87万元。
联系电话:80518560 80959608
附表:兴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兴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兴化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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