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收入情况简析
2020年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3元,同比增长2.6%,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6.2个百分点。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序推动下,二季度复工复产逐渐加速,市场开始复苏,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收入由负转正。
一、上半年农民收入“三升一降”
(一)城乡收入差距缩小。上半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4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943元,城乡收入比为2.05:1,较去年同期下降0.01,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但泰州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还在继续扩大,上半年泰州城乡居民收入差额为12499元,比去年同期扩大了177元。
(二)工资性收入小幅增长。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217元,同比增加169元,增长2.4%。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5.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二季度,企业加速复工复产,加之泰州市委、市政府应对疫情出台各项稳就业政策,开展线上培训、发放就业补贴、提供就业服务等,带动泰州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有所回升,比一季度提高了5.4个百分点。
(三)经营净收入降幅收窄。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86元,同比减少77元,下降3.1%,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16.8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0%。目前,泰州市各项经营活动均已基本恢复,与其他三项收入相比,经营净收入受疫情影响程度较深,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成四项收入中唯一同比下降收入,但降幅有所收窄。
(四)财产净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40元,同比增加44元,增长8.9%,增速比去年同期增长0.3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5%,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泰州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的主要构成为利息净收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与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和房价相对稳定,带动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五)转移净收入增速最快。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800元,同比增加171元,增长10.5%。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1%,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5.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5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低保标准提高。2019年7月1日起,泰州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680元,年增长幅度为4.62%;二是政府发放各类“抗疫”补贴,如生活补贴、困难职工补贴、价格补贴等,政策落实带动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成为稳定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因素。
2020年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标名称 | 农村居民 | ||
2019年上半年(元) | 2020年上半年(元) | 增幅(%) | |
可支配收入 | 11636 | 11943 | 2.6 |
(一)工资性收入 | 7048 | 7217 | 2.4 |
(二)经营净收入 | 2463 | 2386 | -3.1 |
(三)财产净收入 | 496 | 540 | 8.9 |
(四)转移净收入 | 1629 | 1800 | 10.5 |
二、值得关注的方面
(一)疫情影响仍在,工资增长乏力。
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村居民的首要收入来源,上半年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5.2%,低于转移净收入0.4个百分点,受疫情影响增长乏力,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同比有所下降。
(二)经营净收入增收发力不足。
上半年,泰州农村居民人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916元,同比下降29.3%。餐饮业、批零业、生活服务业等农村居民主要经营收入在疫情冲击下下降明显,二季度有所好转但仍需发力助增收。
三、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建议
(一)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一方面,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加强返乡创业重点人群、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等培训培育。另一方面,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引导其用知识、技术带动农民致富,为农村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二)加大农民工就业帮扶力度。
加大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转移就业,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完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生活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纳农民工就业多的给予更大政策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