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视导评估(年检)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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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宁教职社〔2019〕13号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第四十一条和《***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视导评估(年检)工作。经评估(年检),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合格3***所、基本合格61所、限期整改34所、不合格6所、新审批196所、停止办学66所;民办幼儿园合格324所、基本合格23所、限期整改12所、不合格1所、新审批16所、停止办学4所,现予以公布。此评估结果还将在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等媒体公告。
***:南京市教育局公告
南京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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