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6年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海城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城市档案局概况
第一部分 海城市档案局概况
档案局主要业务范围:档案局是海城市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档案工作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行政监督和管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鞍山市档案管理办法》及党和国家相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研究制定我市档案工作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具体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各单位对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各级档案部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利用、编研等各项业务工作。
3、负责全市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教育、业务培训、档案科学研究工作。
4、审查各单位档案的管理情况,研究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检查档案的销毁问题。
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各单位档案室工作。
下设8个科室:档案管理科、档案指导科、档案信息科、现行文件中心、编研科、党史科、方志科、办公室。
档案管理科业务范围:
1、负责档案的整理工作。以全宗为单位,科学分类,系统排号、建立全宗卷。完善档案检索体系,逐步实现档案的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
2、负责档案保管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3、负责档案鉴定工作。
4、负责全市镇局级单位永久、长期保存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同时,征集本地区珍贵档案资料,丰富馆藏。
5、负责档案提供利用工作。严格执行借阅制度,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6、负责档案史料编研工作,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档案指导科业务范围:
1、负责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团体、企业等单位的档案工作。
2、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全市档案工作。
3、负责对全市文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完成上级业务对口单位的各相关工作。
档案信息科业务范围:
1、结合数字化档案馆的建设,做好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及应用工作。
2、负责馆藏电子检索系统的建立、补充和完善工作。
3、负责清华紫光档案管理软件的应用工作。
4、负责档案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工作,包括网页制作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
5、负责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病毒防治工作。
党史科业务范围:
1、负责海城地方党史丛书的编纂和出版发行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本地区的党史资料及党史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档案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及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向上级党史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落实任务。
方志科业务范围:
1、负责全市地方志的规划和编纂工作,组织和指导镇局志、专业志的编纂工作。
2、负责《海城年鉴》的编纂和出版发行工作。
3、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及各种有历史价值的资料,为市领导及各部门提供便于考查的有科学依据的系统资料。
4、为上级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现行文件中心业务范围:
1、负责全市已公开现行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
2、负责现行文件资料的登记、统计、分类、编目工作。
3、负责现行文件资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4、负责向上级报送现行文件目录及利用效果实例工作。
编研科业务范围:
1、编研地方文献及收集各种有历史价值的资料,为市领导及各部门提供便于考查的有科学依据的系统资料。
2、负责《海城年鉴》的编纂和出版发行工作。
3、为上级提供相关的资料,及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办公室业务范围:
1、负责本局的经费管理工作。编制经费预算、决算,掌握局内经费支出情况,贯彻财经制度,合理使用经费、节约开支。
2、做好文书处理工作,做好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和立卷归档工作,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机密,保管好各种印鉴。
3、负责馆房、线路、管路的检查维护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绿化工作。
4、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档案、库房安全。
5、做好微机、复印机、车辆等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维护。
6、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政法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老干部工作、住房公积金工作、《档案法》宣传工作、信访工作、爱国卫生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档案局所属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档案局机关
第二部分 海城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6年档案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海城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2.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8万元,增长15.1%,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2.8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8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支出。
(二)支出总计227.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4万元,增长9.9%,包括:
1.基本支出220.3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2万元。
2.项目支出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31万元
主要是以往年度结余、年鉴印刷费***未开出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海城市档案局2016年整体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39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3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4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17万元,包括:
(1)档案事务-档案馆支出169.17万元。
2. 事业单位离退休44.1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14.0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4.0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2.36万元,下降88.29%,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0万元。
(二)政府采购资金9.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档案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档案事务(26款)档案馆(04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