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服务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岫岩县服务业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岫岩县服务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2016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岫岩县服务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岫岩县服务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
2、拟定全县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
3、贯彻执行商品流通、餐饮服务等行业规章和标准、贯彻流通体制改革和政策指导;
4、负责全县流通服务业综合统计、信息分析、市场建设、市场预测、市场监测、电子商务、现代物流:
5、负责监督商品运行供求状况,依法组织食用盐等商品的市场调节和部分救灾物资的储备;
6、负责餐饮服务业、拍卖、典当、家庭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7、负责流通服务领域准入程序,承担流通服务业大型展览会的组织协调;
8、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单用途预付卡、对外劳务、公平交易等其他行政执法;
9、 负责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岫岩县服务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岫岩满族自治县服务业局机关
2、岫岩满族自治县盐政稽查大队
3、岫岩满族自治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岫岩县服务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岫岩县服务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6.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3.0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3万元,主要是组建商务执法大队结余。
(二)支出总计403.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8.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8万元。
2.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是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租车业务支出。
3.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9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3万元
主要是商务执法大队未组建完成形成的结余。
(四)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03.05万元,比2015年增加10.07万元,增长3.4%,2016年支出403.05万元比2015年增加31.1万元,增长11.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岫岩县服务业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0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9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7.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1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7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7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4.6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
(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1.1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6.1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4.97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包括:
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支出90万元,主要是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7.9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36.5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支出76.4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3)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是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租车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2.41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2.4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减少0.03万元,下降0.19%。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服务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9万元,比2015年增加2.7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大服务业业务急剧增加,导致运行经费有所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服务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服务业局无全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政府采购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服务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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