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以活体动物作为抵押物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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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近日,台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当地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办理了以生猪作为抵押物的动产抵押登记业务。这是自2018年8月份“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在鞍山市上线运行以来,我市办理的第一笔以活体动物作为抵押物的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为帮扶农户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台安县局工作人员积极牵线搭桥,带领有资金需求的养殖户与有贷款意向的单位多次沟通,以5850头生猪作为抵押物,向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00万元,实现了动产抵押贷款的新突破,真正解决了农户在产业发展资金问题上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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