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光明中心区0514地块初级中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光明中心区05-14地块初级中学(暂定名)建设工程
2.项目概况:光明中心区05-14地块初级中学(暂定名)建设工程选址位于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光明大街与狮山三街(规划路)相交处西北角,占地面积231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73平方米,项目定位为36班完全初中(36班/1800学位),总投资为30756.72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停车设施及设备用房、室外及配套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根据区应急管理局要求,需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与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单位沟通,召开评审会,最终评价报告要取得产权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29.416196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50%,即14.71万元。
7.结算方式:安全评价费用依据《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结算时按中标价包干,最高限价14.71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前期策划部。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