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近日,区安委会组织区安监、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深入到区级重点安全事故隐患单位实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在营口市向阳化工总厂、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营口市乙炔气厂等单位召开现场办公会,对企业安全隐患整治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要求企业及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强配合,限期将存在隐患整改完毕。
在营口市向阳化工总厂,针对聚丙烯催化剂分厂、聚乙烯催化剂分厂储罐区储罐与周边建筑物、变电所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问题,要求企业按照消防部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并要求企业尽早组织新变电所的规划设计,确保明年7月之前,拆除原有变电所,建成新变电所;在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针对企业无自备电源,未配备发电机。要求企业在10月30日前将发电机配备齐全;在营口市乙炔气厂,针对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未定期检测检验,乙炔发生器严重老化现象,按照相关部门意见,给予该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同时要求街道办事处要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下组织新一轮承包。
今年5月份以来,全区集中开展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经过各镇街、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共同努力,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66家,其中包括危化车辆49台 、渔船116艘,全区共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95项,经过区安委会办公室分类、梳理,共确定区级重点事故隐患16项,一般事故隐患6项,存在问题73项 。其中,对于16项区级重点事故隐患和6项一般事故隐患,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责任落实情况表》,进一步落实了事故隐患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于73项存在的问题,大部分是常规性问题,已责成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解决。到目前为止,《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责任落实情况表》中已有10项隐患基本已经得到治理,其余12项正在整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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