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站前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决定表彰全国422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其中,辽宁省共有14个县(市、区)入选,站前区榜上有名。
“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法治建设、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尺。
近年来,站前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及依法治区建设。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把学习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作为重要内容,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全区广大党员群众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在法治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为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区共有7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7个街道办事处、44个社区(村)、11所学校、4000余家企业参与到法治创建工作中,基本实现了城区法治创建工作的全覆盖。
在过去的“六五”普法中,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圆满完成了“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站前区曾多次荣誉:区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站前区有1人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站前区被省授予“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区”;跃进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最佳法治宣传团队”。
站前区是营口市的政治、金融、文化、教育、卫生、商贸中心,并辐射辽东湾周边地区。全区正在全力打造代表营口未来城市形象名片“北方第一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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