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山区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带动就业奖补情况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 号);《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7 号)”文件精神,对我区符合申请条件的扶贫车间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桂林华之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扶贫车间予以奖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具体情况附后)。群众如认为公示人员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或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73—3550296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国家法律保护。
***:雁山区扶贫车间申请奖补情况表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
***:
雁山区扶贫车间申请奖补情况表
序号 | 扶贫车间名称 | 吸纳就业补贴人数 | 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金额 |
1 | 桂林华之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6人 | 2000元/人 | 12000元 |
2 | 桂林市谭记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8人 | 2000元/人 | 1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