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在全市率先启动建立因病致贫预警机制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让“病根”不再变成“穷根”,今年6月,崇明区医保局在全市率先启动建立因病致贫预警机制,通过动态化、常态化监测预警,及早识别发现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群体,及时对接救助帮扶等政策措施,致力于减轻患病困难群体医药负担,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让困难群众看得起病,治得好病。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区医保局主动对接区民政局和各乡镇,形成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研究制定《关于探索建立因病致贫预警机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监测人群对象、监测费用范围和预警标准,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实现主动预警、主动发现、主动帮扶。
据了解,试点初期,主要关注给予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救济对象及低保对象、因病致贫家庭成员、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重病人员、脱困不脱帮扶人员、重残人员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特殊疾病人员六类重点人群。预警医疗费用范围为门急诊、住院、门诊大病、家庭病床等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现金自负医疗费用和自费费用的合计,暂不扣除补充保险、医疗互助、医疗救助等费用。试运行阶段,预警标准为5.6万元/年,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关联。
区医保中心将定期通过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平台筛选并预警数据,及时下发各乡镇,依托乡镇、村居的纵向网络,发挥社会救助顾问、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全面落实排摸,对监测发现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对象,及时预警、提前介入、分类处置。对已认定为救助对象的,由乡镇主动联系、帮助办理救助报销;对尚未申请医疗救助的,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进行政策宣传,根据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引导其提出救助申请;对给予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以及医疗救助政策覆盖不到的,由乡镇根据困难家庭实际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建立与临时救助、综合帮扶、慈善捐助的衔接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进行“兜底后的兜底”保障。
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今年6月30日首次下发预警数据2862条,累计发现尚未申请医疗救助以及予以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人员154人。目前,已引导78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救助申请,由乡镇通过临时救助、综合帮扶、慈善捐助等途径,引导社会各方力量投入资金20.51万元,对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76人实施了救助,切实增强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