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何镇何林)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何林、何镇申请继承何德飞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何林、何镇;
继承人:何德飞;
不动产坐落:博白镇城东路4幢201号房;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93.52㎡;
产权证号:博白县房权证博房字第2002005941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白镇绿珠大道博白县自然资源局5楼博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产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75-8229566
公示单位:博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