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业发展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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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根据《关于修订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联系电话:39910597,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中铁建环球中心5栋2座10楼)。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1年度商贸业政策非总部(内贸)企业扶持奖励名单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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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6:01: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