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宪法监察法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4月9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淞同志主持召开州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中发〔2018〕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印发〈关于2018年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7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州党办发〔2018〕3号)以及州委书记刘文新同志在全州对外开放暨招商引资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李淞同志要求,全州公安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热潮,通过学习形成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带头执行宪法和监察法的良好氛围。一要做到学习全覆盖。将宪法、监察法作为全州公安机关党委中心组和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第二季度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实现学习全覆盖。二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州公安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要联系学习宪法、监察法体会,结合自身岗位实际,逐人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交局办公室汇编、印制、刊发。三要拟定支部工作打算。州公安局机关、交警支队、义龙公安分局以支部为单位,针对学习宪法、监察法体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逐一写出认识、体会和打算。
李淞同志要求,全州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州两办印发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州公安局纪委监察室、警务保障处立即进行共商,认真梳理实施细则中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逐项提出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提升州公安局机关制度管理规范化水平。
州公安局在家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州公安局机关各部门、义龙公安分局、州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