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荣获自治区乡村振兴行动学习示范点称号
5月26日上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召开2022年全区“乡村振兴+行动学习”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李宏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凯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许瑾主持会议。永福县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视频会分会场,县长唐芳顺、县委组织部长蒋玲荣带领永福县“永福罗汉果广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行动学习”项目团队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曾凯对全区“乡村振兴+行动学习”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提出了项目建设下一阶段科学发展思路;李宏庆对“乡村振兴+行动学习”工作和脱贫攻坚后续工作进一步强调,要求大家提高认识、聚焦大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开展“乡村振兴+行动学习”实践项目,是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服务中心大局、主动担当作为的有效载体,是集合部门优势共同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的开创性探索。
会议宣布了《关于授予2021年度“乡村振兴+行动学习”示范点称号的决定》,永福县等7个试点项目荣获“乡村振兴+行动学习”示范点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