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怡合园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1个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辖区,为湖北怡合园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刘古岗村二组1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食品的抽样单编号为XC2243***********02,样品名称“农家杂粮(乡里炒米)”,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22-6-15,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是湖南华科食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检验报告,2022年8月30日将报告送达当事人。
二、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验报告时,要求湖北怡合园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农家杂粮(乡里炒米)”,并立即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
三、行政处罚情况。湖北怡合园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24日,下达襄市监处罚〔2023〕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一)对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对采购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的行为,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1、没收违法所得38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四、湖北怡合园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查找原因,找出造成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原因为:员工重复两次使用食用油。针对上述情况,该店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法培训,落实食用油使用制度。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局促当事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经营食品。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