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太电容电器有限公司厂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广东顺太电容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厂区项目(一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一期)位于佛山三水工业园区西南园C区26-12号,实际总投资430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533.8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17775.***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包括办公楼1栋、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1栋。项目(一期)年产新型电容器元器件、交流电容器系列产品4850万件。项目员工为13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30天。项目设备情况详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于2014年3月3日同意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西环复〔2014〕9号)。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附近内河涌,最后汇入大棉涌。
项目(一期)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原材料密封包装,不设单独的分装及调配间,不挥发有机废气;灌封过程、烘干过程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1套处理风量为23000—40000m³/h的UV光解+等离子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喷金粉尘收集后经4台、处理风量合计为40000m³/h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印刷废气无组织排放,食堂厨房设炉头3个,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收集后经1套处理风量为16000m³/h的静电油烟净化机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以上废气处理设施由广东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一期)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合理布局了车间内机械设备,落实了相关的降噪、隔声、减震措施。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及粉尘沉渣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金属沉渣及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卖回收公司,原料包装桶交原供应商回收。
三、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一期)生产负荷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粉尘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放现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达《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要求;厨房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限值的要求。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为(三水)环境监测Y字(2017)TR1706274的监测报告。
排放口编号:FQ-1427001(有机废气)、FQ-1427002(粉尘废气)、FQ-1427003(油烟废气)、ZS-1427001(机械噪声)、GF-1427001(一般工业固废)、GF-1427002(废原料桶)。
四、验收结论
项目(一期)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严格落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工作。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可回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废原料桶须交由原供应商回收作原用途使用。
(五)须做好印刷车间的通风换气工作。
(六)须到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八)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九)核定项目(一期)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214吨/年和0.029吨/年,有机废气总VOCs排放总量为0.0172吨/年。验收监测时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 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