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信访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2、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人民群众直接给区领导的来信和区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信访事项。
3、研究、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提供信访信息。
4、认真按照信访条例相关程序对信访事项进行转办、交办,督办,并***落实。
5、对上级部门及领导批示的信访件进行督办、催办。
6、协助做好开展区领导大接访活动。
7、做好网上信访的登记处理工作。
8、指导信访业务培训,协助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信访局内设三个股(室)。
(一) 综合股
负责本级文秘、信息、调研、会务、档案、保密工作、撰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协助局领导处理部门日常事务。
(二)办信接访股
1、承办上级机关转办以及区两办交办的群众来信,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及人民群众直接给本局的来信,对来信反映的信息、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上报、反馈,对重要的信访问题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区领导阅示,并进行立案查办、转办、做好结案工作。
2、承办上级机关交办、转办人民来访案件,接待到区上访的个访或集体上访的群众,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群众上访问题的转办、交办等结案工作,协调处理各镇和区直各部门接待群众来访中遇到复杂问题及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三)督查股
对上级部门或区党委、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件进行督查、催办,并及时反馈信息,做好结案的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人员编制
龙圩区信访局现有工作人员三名,其中: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办公室人员一名。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应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14657元,同比减少62143元,下降10.8 %。其中经费拨款514657元,同比减少62143元,下降10.8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总预算514657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201”科目)477263元,占支出总预算92.7%,同比减少7***37元,下降13.8 %;医疗卫生(“210”科目)15159元,占支出总预算2.9%,同比增加***59元,增长74.2%;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22235元,占支出总预算4.3 %,同比增加7835元,增长54.4 %。
二、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
2015年支出总预算514657元,基本支出4***147元,占支出总预算90.1%,同比增加90347元,增长24.1 %;项目支出50510元,占支出总预算9.9%,同比减少152490元,下降75.1 %。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147元,其中:
1.行政运行42675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15159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0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22235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0510元,主要用于局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
采购空调款为16910元,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经费为6000元,书记大接访专项经费为6000元,信访专网月租费9600元,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为12000元。
三、2015年经济科目支出情况
(一)工资福利支出162128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9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日常运行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2519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及相应软件等。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11200元,同比减少7400元,下降4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费
2015年预算37700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出国经费
出国经费为0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