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5项涉及阜新问题整改结果公开公示
一、整改任务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缓慢,全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铁路运输比仅为45%,远低于国家80%的目标要求。
二、整改目标
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目标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三个台账”。2021年9月底前,组织各市做好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信息核验,完成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包括有铁路专用线及无铁路专用线)摸底排查,形成企业名录台账。建立完善相关运输量信息统计举措,形成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相关台账信息汇总后,由各市按月反馈督导和验收单位。(督导和验收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中铁沈阳局集团配合)
(二)加强部门协同联动。2021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省(中)直及省与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疏堵结合,严格落实对各级政府运输结构调整成效督查考核。(督导和验收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铁沈阳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未达到80%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科学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公转铁”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实施,2022年年底前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督导和验收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沈阳铁路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各县区开展辖区内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排查工作,经排查,确定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企业1家,为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企业名录台账。指导企业按月做好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工作并按月做好信息报送,形成运量统计和运量分析台账。
(二)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阜新车务段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阜交运发〔2021〕51号),对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组织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成立了“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建设有铁路专用线,2021年全年铁路运输占比达到93.15%,已达到铁路运输占比达到80%的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邮寄的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8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