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钦州颜新尚中西医结合诊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我局拟同意其登记注册申请,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钦州颜新尚中西医结合诊所
1.医疗机构执业地址:钦州市兴业路黄屋村39号商铺。
2.医疗机构类别:中西医结合诊所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4.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颜新尚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期为2017年5月15日~5月19日(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将书面意见递交到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
咨询电话:0777-3215995
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