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覃塘区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覃塘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覃塘区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和自治区、贵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特色导向,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开放包容的涉外环境、更具活力的创新环境、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擦亮覃塘营商环境金字招牌,积极营造“办事不求人、办事少花钱、办事省时间”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深化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合同履行期超过30日的,预付款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30%,并与供应商信用挂钩。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70%以上,建立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证金与信用评价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信用优良企业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压力。
2.减少市场准入障碍。优化开办企业服务,简化住所登记要求,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深化“一址多照”改革,继续向新设立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和税务UKey,进一步便利开办企业银行开户预约,实现开办企业7个事项1个工作日办结,新登记企业网上办理率超过90%。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的流程和材料。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托管服务新机制。
3.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破除企业迁移过程中的行政障碍,畅通企业自由迁移渠道。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歇业。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推动企业注销登记全程在线办理,将企业注销信息实时与公安、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共享,便于企业快捷办理公章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等事项,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
4.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排查和归集,定期不定期通报。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清理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投资贸易等领域设置的不合理的限制或排斥条件。
(二)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5.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在更大范围实施政务服务“免证办”“零材料”。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持续开展容缺受理、承诺审批服务。推进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跨行业、跨领域互认互用,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放电子印章,扩大企业电子印章在商务合同、招标投标、水电气服务、银行业务办理等业务场景的应用范围。
6.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政务服务数据集成共享,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就近办、马上办,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的全程网上可办率达60%以上,市、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高于2021年水平。大力推广智慧政务综合平台和“智慧荷城”APP,升级自助服务终端功能,实现互联网端、移动端、自助终端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全覆盖。创新政务服务政企合作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向银行网点、商业楼宇、商场社区延伸,全面建成“24 小时全天候办理”的“15分钟政务服务圈”,让企业群众享受“家门口的便利”。
7.进一步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企业群众“办不成事”帮办窗口,在符合法律法规情况下,让难办的事“办得成、办得快、办得好”。
(三)着力打造自主便利的投资环境
8.深化办理建筑许可全领域全流程改革。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不超过3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9.优化土地要素供给。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工业项目用地平均供地时间力争压缩至35天以内。优化园区工业用地供应管理,将区域评估各类评价评估信息纳入建设项目用地清单,园区工业项目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受让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在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得擅自增加清单以外的要求。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应用,通过“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数占工程建设项目数的比重超过5%。
10.提升水电气报装服务质量。全面推行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接入全过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试行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开展供电、供水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电、接水预装服务;预先完成水电接入外线工程施工,保障用户开工即通电通水。降低用户接水办电成本,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用户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设施建设费用。
11.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受让方缴清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即可拿证。存量房交易实现不动产登记受理、税务缴交一窗式受理。制定不动产登记各项业务服务标准,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2022年底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零材料”受理及非转移类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
(四)着力打造开放包容的涉外环境
12.提升市场开放便利度。实施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制定发布我区外商投资指引。实现全区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进出口总额两亿元,同比增长8%。充分发挥“桂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和广西“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作用,加强对企业指导服务,支持我区优势企业充分用好RCEP实施生效机遇,布局海外市场。
13.推行灵活查验。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出入境货物,灵活采取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企业查验等待时间。
14.强化出口退税、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贯彻落实广西中小出口企业海外信用风险保障政府支持计划,完成中小 出口企业一对一签单工作。
(五)着力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环境
15.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增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实施和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机制。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扩大无形资产质押担保业务规模,“科创贷”贷款金额比2021年增长10%,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规模比2021年增长10%。
16.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制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规范标准,推广知识产权质押,推动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较上一年度合理增长。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及培育企业等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服务,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入库重点企业增长20%以上,服务重点企业(只包含有专利的企业)比重30%以上。
17.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落实贵港市企业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惠政策,解决非贵港市户籍的企业人才子女在贵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的需求。建成24小时“不打烊”社保业务网上服务大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搭建共享人才平台,推行人才租赁、任务聘用、兼职等灵活用工模式。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
(六)着力打造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
18.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加强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监管。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持续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面,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组织开展各级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拓展掌上执法应用,风险预警处置率达到100%。
19.加强信用机制建设。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实现全区信用承诺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公示,全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数量比2021年增长60%。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审核时间压缩50%以上,设立信用修复咨询专线,公开联系方式,一对一及时准确解答相关咨询。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失信信息修复的条件、标准、流程等要素,鼓励有关失信主体自我纠错。
20.强化新型信用监管机制。探索对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探索建立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监测研判结果等确定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监管对守法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无处不在”。
(七)着力打造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21.优化企业纳税事项服务。持续贯彻网上办税、电子缴税、“一站办”、“容缺办”等办税事项改革,减少办税次数和办税资料,纳税时间压缩至76小时/年。
22.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降至1%以下、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降至1.5%以下。力争 2022 年全区投放“桂惠贷”20亿元。
23.巩固提升供水供气改革成果。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对策,并在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政策。无外线供水工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供水工程,不超过12个工作日办结。无外线供气工程,不超过4个工作日办结;有外线供气工程,不超过14个工作日办结。
24.提升获得电力水平。依法查处转供电环节违法加价行为。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等区域用户供配电设施管理,实施配电网提升行动,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比2021年压缩8%以上。落实“欠费不停供”措施,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书面申请“欠费不停供”并承诺6个月内缴清电费,减免用户电费违约金。
25.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5%、96.7%、92.2%。强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比上年增长3%、4%。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26公里/每平方公里以上。
26.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9%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95%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4.51%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2.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2.8微克/立方米。
(八)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27.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进一步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提升维权便利度,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环境。
28.加强对商业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压缩至200天以下(扣除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解决商业纠纷诉讼成本占索赔额比例降低至2.2%以下。
29.优化财产、土地处置等问题处理流程。建立全区法院受理土地闲置行政案件绿色通道,对土地闲置行政案件采取“容缺受理”方式,实行当天当场受理立案,承诺一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压缩不超过4个月,二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不超过45日。
30.加强破产司法处置工作。充分发挥贵港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和贵港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作用,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破产案件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间压缩至1.2年以内,收回债权所需平均成本降至16%以内,破产案件债权人回收率提高至55%。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同。充分发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加大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区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定期会议协调机制,完善营商环境监测机制,对广西营商环境智管云平台涉及我区营商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协调、第一时间解决,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流制度、统计报送制度,各部门按月报送工作信息、按季度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予以推广。
(二)聚焦重点突破。区级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需制定本方案操作办法、落地措施,在本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并报区营商办备案。谋划做好国家、自治区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探索创新改革做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并汇编成册。依托“万千”活动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对口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利用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契机,各部门要主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标接轨,积极拓展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新空间,推动我区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三)强化督导督查。各部门对各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继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督查计划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定期会同区营商办对营商环境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查处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市场主体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问题。
(四)营造良好氛围。将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全区宣传重点,持续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把营商环境宣传与收集市场评价结合起来,形成政策推广与政策完善的良性互动。对已出台的政策组织开展“回头看”,定期检查评估涉企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到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