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报批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关于武汉市江夏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经我局受理,现已完成法定审核程序,拟上报江夏区人民政府核实批准,现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或个人):武汉市江夏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水域滩涂性质:国家所有
水域滩涂位置:梁子湖(限养区)
东至:N30°14′54″ E114°33′07″
南至:N30°12′51″ E114°30′15″
西至:N30°14′55″ E114°27′17″
北至:N30°17′18″ E114°32′58″
水域滩涂用途:大水面放养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3日至2028年3月22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江夏区行政审批局联系。通讯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东10号,联系电话:(027)81815052 。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武汉市江夏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