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黔西南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知识产权局、黔西南高新区工科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促进我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根据《黔西南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州知办函〔2021〕6号)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黔西南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贯彻落实《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工作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守法诚信。为持续推进实施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及失信约束制度,资助申报单位及个人近二年内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抢注、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已修复的除外)。
(二)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当自愿主动提出、按照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各县(市)、黔西南高新区知识产权部门应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但不能强制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项目申报。
三、资助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资助申报范围
2022年期间有符合《黔西南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第八条“一般资助”中所列范围、第十六条“知识产权运用项目资助”中所列范围、第十七条“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资助”中所列范围、第十九条“知识产保护项目资助”中所列范围等有关规定情形的。
(二)申报资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资料可报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由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统一报送州知识产权局,也可直接报州知识产权局。应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
1.资助申请表;
2.资助对象资格证明材料;
3.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2);
(2)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4)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合同、贷(借)款合同等印证资料;
(5)收到银行贷款、偿还银行机构贷款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的印证材料;
(6)知识产权贷款期间利息明细数据及总额统计表(***3)。
5.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的,应当提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或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清单。
6.申请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资助的,应当提交保险合同及购买保险票据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资助申请表,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未按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将不予审核。
(二)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到黔西南州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战略及运用促进科,地址:兴义市桔山街道金水北路71号209-2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彭 瑶 联系电话:0859-3115177。
(三)州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1 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资助申请表(1).wps
***2 黔西南州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1).wps
***3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期间利息明细数据及总额统计表(1).wps
***4 州知办函〔2021〕6号 州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1).pdf
黔西南州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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