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开展元旦期间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为切实做好元旦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结合辖区交通实际,在2023年元旦前、中、后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记者在下甲电站路段的交警值勤点发现,民警在对过往驾驶员检查时,看到一男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没戴安全头盔且超员,在查纠过程中,民警了解到驾车男子韦某某因孩子身体不适,急需去医院就诊,情急之下韦某某才没来得及戴安全头盔且超员拉着妻子和小孩赶往医院。在场的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肖运博得知该情况后,没等韦某某反应过来便对他说:“你们在这儿打车也不好打,我们直接给你送到医院,最快的速度。”并第一时间安排民警,护送生病的孩子及家属前往县人民医院就医。交警的这暖心处置获得在场的群众纷纷点赞,同时希望通过媒体弘扬这种正能量。
此次整治行动,民警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人车流量集中的主要交叉路口、路段设置检查点,加强路面巡管力度和密度,采取定巡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以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私家车及两轮、三轮摩托车为重点目标,对来往车辆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无牌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提示和劝导,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提醒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养成安全驾驶、文明通行的良好交通习惯,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这次没有能够遵守这个交通规则,然后超载了两个人,经过这一次交警同志给予我们批评教育,我们今后绝不再出现这种超人的现象。”小车司机王先生说。
期间,交警大队民警还到凌云县汽车总站等运输企业展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隐患运输企业“约谈”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带病车”上路运行。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将积极承担进运输企业责任,从源头上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车辆驾驶员的自律意识,为保障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凌云县汽车总站车队队长郁清毅说道。
自行动开展以来,共现场查处涉牌涉证146起、酒驾醉驾12起、三超一疲劳26起、违法载人10起、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86起、拼改装车上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6起,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在辖区G212、G357国道等增设临时执勤岗点,落实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和‘八必查’,规范要求,加大对客车、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加大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导员姚茂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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