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果市燃气专项规划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平果市燃气专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令第583号,2020年修订)、《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 (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平果市人民政府授权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在平果市体育北路工会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平果市燃气专项规划》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出席听证会人员情况
本次听证会由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副局长黄慧敏同志担任主持人,到会代表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会议应到听证代表17人,实到代表16人。
(二)听证会议程情况
听证会共有七项议程,分别是:1、听证员黄靖宣读《权利义务告知书》;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3、主持人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4、主持人阐述 5、听证代表发言(每个代表发言不超过5分钟);6、围绕听证事项进行质证和辩论;7、听证会总结。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陈述制定平果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及有关重点条款。
一、起草背景
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是现代化城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的发展起促进作用。目前,平果市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落后于城市发展,管道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急需得到更大的重视。现阶段平果市正在加快城区建设,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应与城市建设一并进行,以避免城市建设成型后再进行基础设施配套而造成影响市民生活的局面。
燃气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城市燃气建设和规范城市燃气管理的地方法规性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城市燃气建设和发展;是保障燃气供应和燃气安全的基础,为燃气设施规划用地和安全保护提供政策依据;是燃气建设项目规划和立项审批的依据。因此制定《平果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十分必要。
二、规划目的
1、本规划以《平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为基本依据,结合现阶段平果市燃气工程发展情况,通过进行合理的气源组织,完善燃气供气设施,顺利对接广西区长输天然气管网,提高燃气在居民和商业用户中的普及率,提高燃气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
2、本规划旨在统筹城镇燃气发展,改善城镇能源结构;提高城镇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制定城镇燃气的发展方向,推进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燃气利用进程;保障燃气供应和燃气安全,推进城镇燃气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
3、依托长输管线天然气的气源,并以液化天然气作为调峰应急保障,对平果市天然气管道输气干线、支线、站场、城镇输配管网以及相关供气配套系统的方案进行优选后,提出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运行和经济指标符合工程投资及建设要求的燃气应用专项规划方案,为发展平果市燃气项目实施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4、实施本规划是平果市提高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前提条件之一。管道输送天然气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提高平果市招商引资的力度,对相关工业项目进驻平果市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将更加有效地利用平果市的资源,建设循环经济,真正实现平果市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本地区经济良性循环发展的目的。
三、起草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规划的起草须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框架下,规划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切实解决我市燃气行业有序、健康、安全发展。
四、起草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令第583号,2020年修订)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
《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 (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2006年11月1日施行,2019年修订))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1-2030)》
《平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平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平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在编)
五、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燃气规划的编制深度规定、结合当地政府部门和燃气开发企业的要求以及城市的具体情况,本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1、用气规模的规划,包括:气源选择、用气对象、定额及供气量。
2、工程建设规划,包括:场站选址、输配系统、燃气管网布置。
3、工程项目关于消防、环保、安全、卫生、节能等方面的措施。
(三)听证代表表决情况
16名代表一致同意《平果市燃气专项规划》。
三、听证会表决结果
听证会参加人员表决结果:16名实到代表都表决同意《平果市燃气专项规划》。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将听证会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作为决策重要依据。
特此公告
平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2年11月1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