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2022年12月1日是第35个“世界艾滋病日”,根据《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桂防艾委办〔2022〕11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市“世界艾滋病日”期间的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宣传活动主题为“共抗艾滋 共享健康”,旨在强调每个人都参与进来,携手应对艾滋病流行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倡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参与艾滋病防治主题活动。各县(市、区)防艾办要在“世界艾滋病日”活动期间,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同志汇报防治工作形势、工作进展、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特别是诊断发现率、治疗覆盖率、治疗成功率等“三个90%”指标进展情况,高危人群干预困难、病例发现和管理困难、农村地区疫情严峻、青年学生疫情上升、基层防艾队伍不稳定等最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参与各项防艾宣传、调研、慰问等活动,推动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各司其职,积极谋划,广泛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各县(市、区)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能,坚持广覆盖、重实效的原则,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创新艾滋病宣传措施,在行业范围内大力开展防艾宣传,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掀起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活动高潮。根据大众人群、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特点,在交通场站、居民社区、工厂、建筑工地、医疗卫生机构、校园、宾馆旅社等公共场所,通过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等形式,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多举措加大艾滋病性病防治公益宣传力度,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三)积极扩大筛查和治疗。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艾滋病检测月”、“防艾禁毒宣传月”等活动,加强艾滋病早检测、早治疗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强检测途径、方法的宣传,开展个人艾滋病风险评估,提高有高危行为人群主动检测意识,推广促进主动检测。积极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开展筛查,尤其是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农村中老年人群筛查。狠抓初筛阳性病例及时确证、及时纳入抗病毒治疗工作,力争初筛阳性病例最大限度及时确证,确证患者90%以上纳入治疗管理,切实提高诊断发现比例和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
(四)加强艾滋病“一站式”救助的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生活困难艾滋病患者、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关怀救助工作,深入了解艾滋病患者身体状况、治疗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并针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积极开展随访检测、关怀救助等活动,切实落实艾滋病“一站式”救助的工作,确保随访和关怀救助服务政策全覆盖,切实提高单阳配偶检测比例、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和阳性孕产妇用药比例。
四、工作要求
(一)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各县(市、区)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单位职责优势,策划开展有亮点、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共同推进“世界艾滋病日”防艾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多方力量,合力推进。动员和支持高校社团、青年志愿者、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等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倡导、帮扶救助等公益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学科优势,为相关部门、行业、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总结宣传经验。各县(市、区)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可充分利用国家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等相关专业技术机构公众号、健康教育资料库等防治艾滋病性病宣传平台和相关科普宣传素材,开发制作适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材料广泛传播。市直单位对宣传材料有需求的,也可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控制科联系。请各县(市、区)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活动计划(活动通知、计划等)及活动总结(有关数据、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等)电子版发送至市防艾办邮箱,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自治区防艾委办。
联系电话:0771-79***181,电子邮箱:czsfab@163.com。
崇左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