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涉疫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应对我市本轮疫情各项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1月24日,黄三角农高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集中检查,对辖区内宾馆、商铺、快递等“九小场所”是否严格落实对进出人员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查看行程码和核酸报告等防疫措施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行业各单位负责人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辖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当日共查处涉疫治安案件6起,治安处罚9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2年11月24日上午10时许,丁庄派出所联合丁庄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丁庄街道某商务宾馆未按规定要求客人进行扫场所码登记,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商务宾馆及其负责人丁某某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二:2022年11月24日下午15时许,丁庄派出所联合丁庄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广饶县丁庄街道某食品批发店未按规定要求顾客进行扫场所码登记,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该食品批发店及其负责人万某某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三:2022年11月24日下午15时许,丁庄派出所联合丁庄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丁庄街道某干调店未按规定要求顾客进行扫场所码登记,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干调店及其负责人孙某某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四:11月24日上午,东海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对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某停车场例行检查时,发现来自陕西榆林的危化品运输车陕KF8**8司机赵某某、薛某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东海海岸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二人做出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五:11月24日上午,东海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对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某停车场例行检查时,发现来自陕西榆林的危化品运输车陕J78**9司机杨某某、程某某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东海海岸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二人做出行政警告处罚。
案例六:11月24日下午,东海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对农高区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某渔港例行检查时,发现来自河北黄骅的鑫业3*8运输船船员王某、张某某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东海海岸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二人做出行政警告处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会造成疫情防控风险,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也会加大社会防疫成本。目前,农高区正处于抗疫关键时刻,全体居民应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上下齐心、众志成城、奋力抗击疫情。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将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黄三角国家农高区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