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烟花爆竹店随意变更经营点被罚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和富阳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联合“打非”排查行动。
图为检查组在检查
4月1日,在富阳镇南门街道,检查组行政执法人员对某烟花爆竹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门店虽已办理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未经许可变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其行为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县应急局当场没收烟花爆竹55件,并依法处罚2800元,责令限期整改。
图为烟花爆竹销毁现场
县应急管理局特别提醒:生命重于泰山,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受到刑事追究!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