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好管理好保护好地热水资源
从11月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0月1日,《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填补了我市地热资源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空白。
《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适用于营口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共22条。《条例》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地热水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着重从节水、计量、税费征收及使用、监管职责及法律责任方面作了规定。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地热水取水工程,应当同时安装计量设施。已有地热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安装。
为增强地热水取用水户节约保护意识,市水利部门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通过媒体网络,大力开展《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珍惜地热水资源、节约地热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精准施策,依法整治当前地热水开发中存在的无证取水、无序开采、超量取水、监管缺位、资源浪费等行为,对不符合取水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查封关闭,严厉打击一切违法取水行为。
据了解,两年来,市水利局结合国家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以规范取水许可、取水用途、计量设施、水资源费征收为重点的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以打击非法取水、超采取水、破坏地下水监测设施为重点的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在上述专项执法行动中,各部门实施联合巡查36次,水利部门现场制止非法打井8起、立案2起,整改提升取水项目592处。通过一系整治举措,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取水行为,提高了地热水资源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管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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