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拆除违法建筑150处9000平方米
4月27日,我县组织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乡镇对城区塘英四区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拆除,进一步消化违建存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保平现场指导拆除工作。
经查,多年前,位于天峨城区塘英四区居民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消防通道、空地、采光通道等国有土地搭建的临时棚及相关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今年3月以来,执法人员已多次***宣传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责令当事人对该违法建筑限期自行拆除,已有部分当事人主动进行了自拆,但仍有部分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
拆除现场,由于前期大量的政策宣传,当事人积极配合,拆前在施工人员的帮助下及时清理搬运转移物品。执法队员拉警戒线明确禁出区域,在做好维稳处突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对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各部门既有明确分工,又互相协作配合,推动拆除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开展。
去年以来,我县始终保持对违法建筑的严控、严查高压态势,持续发力强力出击,加大对历史存量违法建筑的消化力度,积极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和纠正违建行为,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市容市貌,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拆除违法建筑150余处,面积9000余平方米。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