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利用城乡建筑垃圾
当前,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及新农村加速发展的时期,大规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大量的施工建设和拆迁改造工程,无疑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对待建筑垃圾的办法,各地可谓有天壤之别。有的村,建筑垃圾往往露天堆放或一倒了之;有的村积极健全乡村环境卫生工作机制,建立垃圾处置设施,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孰优孰劣,不言自明。
事实上,建筑垃圾除了清理整治之外,还可以有效科学利用,益处更大。垃圾政策专家王维平曾经说:“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一吨垃圾就是一克黄金。”建筑垃圾是可以利用的巨大的建材资源,如能回收利用,不但可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同时可降低垃圾排放,符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正可谓“一举两得”。
国内外对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应用进行了长期研究,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技术和完善的装备,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可再生资源进行再开发利用,上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各地建立了建筑垃圾加工厂,生产再生骨料和再生水泥;美国每年有1亿吨废弃混凝土被加工成骨料用于工程建设,再生骨料占美国建筑骨料使用总量的5%。在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也已经起步,成都市城建科研院取得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混凝土的研究成果,国内已有企业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混凝土空心砌块,并用于建筑工程。
“思想有多远,发展的路就有多远”,建筑垃圾科学处置和利用是解决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问题的重要措施,是节约土地、节约资源的重要途径,是经济转型,增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我市乡村振兴经济要转型,建筑垃圾处理理念同样要转型。我们有稳定和丰富的建筑垃圾来源;有较大的回收建筑材料需求市场;现有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技术也比较成熟。我们要把建筑垃圾的科学处置和利用切实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来考虑,可先行在基础较好的市县搞试点,待经验成熟后逐步加以推广。
要从政策上加以引导、扶持,注重运用政策、价格、财税、土地、金融等多种手段促进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加大建筑垃圾的科学处置和利用力度。要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投向建筑垃圾行业。在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运营初期,适当减少税收,以增强其自我生存能力,同时全社会积极使用建筑垃圾利用产品,提高建筑垃圾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对投资经营建筑垃圾处理达到一定规模、运行良好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建设形式可不拘一格,多种多样,独资、合资、股份制合作等,都可以各显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