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2022年田园香米加工厂仓储厂房村集体经济项目监理单位报名公告
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2022年田园香米加工厂
仓储厂房村集体经济项目
监理单位报名公告
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规定,现对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2022年田园香米加工厂仓储厂房村集体经济项目监理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2022年田园香米加工厂仓储厂房村集体经济项目。
二、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三、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的工程监理专业类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专业为工程监理咨询备案的供应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请于2022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等县都康乡人民政府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监理单位最近半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公共发布媒体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六、联系事项
1.建设单位:天等县都康乡人民政府。
2.地点:天等县都康乡安康街091号。
3.联系人及电话:言工 0771-3555007。
4.监督部门:中共都康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71-3555305。
***: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2022年田园香米加工厂仓储厂房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天等县都康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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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2022年田园香米加工厂仓储厂房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计划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2022年田园香米加工厂仓储厂房村集体经济项目 | 都康乡安康村 | 建设674.1平方米稻谷低温储粮仓厂房 | 2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