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消费退费难投诉多发
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周英商)如今,预付卡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退款难”“追讨难”等现象的发生,给消费者权益带来损害。今年以来,恩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退费类投诉397起,涉及游泳健身、舞蹈培训、教育培训等预付卡消费。
“我现在只想把未启用的游泳年卡费用和没上完的私教课时费退回来,毕竟几千元也不是小数目。” 9月29日,利川陈女士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称,她和母亲2020年8月在利川职校游泳馆办理了2张游泳年卡共计2700元,另外还交了私教费用1400元,承诺8节课包教会。陈女士上了4节私教课后,因为教练更换,陈女士没有继续上课,游泳没学会,也未使用年卡。到今年夏天,陈女士发现游泳馆的经营主体已变更,经过沟通,现经营者同意在今年7月28日以前为其提供免费游泳服务。对此,陈女士不满意,要求退费未果便投诉。10月25日,记者联系陈女士时,她表示相关费用仍未退回。
家住巴东茶店子镇的向先生也遭遇了游泳卡“退款难”。去年暑假,向先生在巴东东圣地下室游泳馆交了1400元,为孩子报了游泳培训班,因为客观原因只上了一节课就闭馆了,让家长等通知。直到今年暑假,向先生也没接到通知,联系教练时才知道游泳馆已易主,后辗转联系到现在的经营业主,刚开始对方称可以退费,后来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联系上了称“亏了没钱赔”。
记者从12345接到的投诉案例中发现,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后“店铺易主”“缴款容易退款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一旦出现经营困难,关门停业或跑路现象时有发生,不能对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妥善安排,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为诸多原因我报的舞蹈课不能上,商家又不退费,投诉了几次也没得到解决,难道就没有部门监管?”湖北民族大学学生小新(化名)称,她今年2月在州城学院路某舞蹈培训机构报了一个舞蹈培训班,缴了100次课的课时费3***0元。小新只上了2次试课后,因学校封闭管理不能出校门,就没再上舞蹈课。暑假期间,小新向舞蹈培训机构提出退费,对方称不能退费可以继续上课。因假期不能住校,租房又不合算,小新未去舞蹈培训班上课。9月返校后,学校仍然实行封闭管理,小新又是一名来自外地的大四学生,毕业后要回原籍,于是再次向培训机构申请退款遭到拒绝,对方让她自己把课时费转让出去。对此,小新拨打12315、12345进行了投诉,至今没得到解决。
针对预付卡消费“踩坑”的现象,相关部门如何监管?10月25日,州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商务部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职责。因此,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卡消费时,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商家,避免大额充值,降低消费风险。
那么,消费者遭遇预付卡消费纠纷如何维权?10月25日,州商务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仅限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三个行业的企业发卡,而且《办法》对预付卡行业分类有明细表,以上涉及游泳健身、舞蹈培训类的预付卡消费,不属于商务部门监管范围。消费者如遭遇预付卡“退费难”,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行业、种类日益增多,旅游、健身、游泳、教育培训等行业的预付卡消费十分普遍,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投诉增多。今年全州接到的397起退费类投诉中,其中涉及游泳馆106起、舞蹈培训42起、健身培训62起。由于相关部门对《条例》《办法》的规定和理解不一致,导致部分行业的预付卡消费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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