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210138
为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0月20日下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并任命了贵阳市首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熊欢咏出席会议并讲话。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国波参加会议并作安排部署。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至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贵阳贵安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监管人员及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宣贯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李勇、市餐饮协会秘书长吴翔就《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向与会企业代表发出倡议,倡议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着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聘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全员集中发放聘书,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要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出台为契机,切实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绷紧“食品安全弦”,落实好“两个责任”机制,统筹推进四级包保任务,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各部门要抓牢“三清单一承诺书”等几个关键环节,切实落实好包保任务。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监管职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化对出台《规定》,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要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为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要强化学习宣贯自觉,对标对表抓好《规定》各项要求的落地落实。围绕《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三是要寓监管于服务,努力打造安全有序的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企互动,实现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企业自治和行业自律、加强监管与社会监督等各方面融合发展,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