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首例行政争议案件公开听证会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的“全面推开公开听证”指示要求,按照高检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2020年12月22日,市检察院对崔玉花诉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当的行政争议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对话交流”平台作用,辩法析理、化解争议,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5位专业素养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2018年6月30日,崔玉花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依法拦截要求交证查验。崔玉花拒不配合,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于当日向其宣告送达。2018年7月30日,崔玉花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矿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并于2018年9月13日送达崔玉花。2019年10月15日,崔玉花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崔玉花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该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崔玉花不服二审裁定,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再审申请。2020年9月28日,崔玉花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按照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工作机制,听证不仅对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听证,还将申请人是否具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作为听证焦点。
听证会上,当事人陈述了事发具体经过,公安机关陈述了查明的违法事实、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现场播放了执法视频。听证员经过详实分析后认为,崔玉花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符合法律规定。听证员建议公安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多理解当事人的立场,运用适当方法进行沟通,尽量舒缓当事人情绪,不让矛盾升级;且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避免过度执法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听证员还劝导当事人在今后生活中积极配合交警正常执法,遇事控制情绪、放平心态。
公开听证使当事人对案件有了更清楚的认识,有助于检察机关在此基础上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为下一步实质性化解争议奠定了基础。通过公开听证,市检察院还倾听了各行业人员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