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实施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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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1日发表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报请海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和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
监督电话:0418-2592828
阜新市海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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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22:07:08重新编辑